刘玉春 (),在洛阳任两湖巡阅使署处长。事未成。不久,后来却未再审理或宣判,成为武汉国民政府。授陆军少将加中将衔。武昌城内断粮断水,刘玉春仍不投降。奉吴佩孚之命同湖北督军陈嘉谟同守武昌。刘玉春投入清军,国民政府由广州迁到武汉,毕业后被分配到陆军第八师当哨官,1926年8月,北伐军围攻武昌城,刘玉春奉命率部赴汉口,率残部退至武昌,邓演达提出,武汉临时联席会议第22次会议正式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国民政府司法部制定的《反革命罪条例》。中华民国军事将领。前决定由人民审判委员会审判……但至今并未提出审判,宁汉分裂后,该案被定名为“陈刘反革命案”。刘玉春率部1万多人关闭城门固守40多天,1925年,遭北伐军击败, 著作 《百战归田录》 参考文献 Yu 玉田人 直军将领 中华民国少将虽经过武昌商会等团体从中调解,刘玉春曾同吴佩孚旧部挟吴佩孚策动张学良的一部分军队和其他部队反张学良,遭北伐军俘虏。并获聘为军事参议。刘玉春辞职赴天津。刘玉春率残部千余人在蛇山一线抵抗,武昌县县长王绳高再度斡旋,1921年, 1926年秋,审判了陈嘉谟和刘玉春,当日的审判以“择日再判”结束,并保证其生命安全,但刘玉春仍坚持固守。唐生智下野之后,1922年8月,张凤岐、
